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
2.1.1建管分公司东部区域2026年度后勤服务(Ⅰ标段)。
项目地点:建设管理分公司东部综合服务保障中心及区域建设项目(江苏省、江西省、安徽省、山东省、浙江省市等辖区内),合同期内,若有新增项目或人员,按照合同中同类项目相同工种综合单价执行,据实结算(详见第六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条款)。
2.1.2建管分公司北部区域2026年度后勤服务(Ⅱ标段)。
项目地点:建设管理分公司北部区域建设项目(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河北省、天津市、山西省等辖区内),合同期内,若有新增项目或人员,按照合同中同类项目相同工种综合单价执行,据实结算(详见第六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条款)。
2.1.3建管分公司南部区域2026年度后勤服务(Ⅲ标段)。
项目地点:建设管理分公司南部综合服务保障中心及区域建设项目(广东省、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湖南省、海南省、贵州省等辖区内),合同期内,若有新增项目或人员,按照合同中同类项目相同工种综合单价执行,据实结算(详见第六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条款)。
2.2招标范围
Ⅰ标段:建设管理分公司东部综合服务保障中心及各区域项目公司和后续新成立或并购项目公司2026年度会务、保洁、厨师、帮厨兼保洁等后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劳务外包工作,辅助性岗位配置人数按会务2人、保洁1人、厨师5人、帮厨兼保洁5人估算(后续配置人数增减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人员需求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范和技术条款”。
Ⅱ标段:建设管理分公司北部区域项目公司和后续新成立或并购项目公司2026年度厨师、帮厨兼保洁等后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劳务外包工作,辅助性岗位配置人数按厨师15人、帮厨兼保洁7人估算(后续配置人数增减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人员需求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范和技术条款”。
Ⅲ标段:建设管理分公司南部综合服务保障中心及各区域项目公司和后续新成立或并购项目公司2026年度前台、保洁、厨师等后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劳务外包工作,辅助性岗位配置人数按厨师16人、前台1人、保洁1人估算(后续配置人数增减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人员需求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范和技术条款”。
2.3服务期
Ⅰ标段: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如分签合同合计金额未达到框架协议总金额,采购服务期限可顺延,顺延服务期不超过3个月;不足整月的,按照实际服务天数据实结算费用。
Ⅱ标段: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如分签合同合计金额未达到框架协议总金额,采购服务期限可顺延,顺延服务期不超过3个月;不足整月的,按照实际服务天数据实结算费用。
Ⅲ标段:自2026年11月5日起计算,为期5个月,如分签合同合计金额未达到框架协议总金额,采购服务期限可顺延,顺延服务期不超过3个月;不足整月的,按照实际服务天数据实结算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①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②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单项合同金额或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后勤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文本等业绩证明文件,须显示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或中标金额、服务范围等关键信息,其中框架采购合同等按照其具体执行合同的合计金额计算);
(3)财务要求:2022-2024年财务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2年,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 三个标段资格要求一致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投标人就上述三个标段只投标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均可。若同时投标多个标段,须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3月17日9时整至2025年3月25日17时整


